感觉像风:蕺山小学,没有户口,只有房产证能不能读
(2017-07-20 14:57)
二、施教区确认办法
适龄儿童与其父母的户籍、父母的产权住房和实际居住地是确定其施教区的主要依据。2017学年一年级新生具体施教区确认办法如下。
(一)适龄儿童与其父母的户籍、父母的产权住房与实际居住地三者一致的,按其户籍或父母的产权住房确定施教区。三者不一致的,则按其父母的产权住房确定施教区,并按以下分类情况确定:
1.父母有多处私有产权住房的,以实际居住的产权住房确定施教区。
2.父母既有私有产权住房,又有公租房或私租房的,以私有产权住房确定施教区。
(二)适龄儿童若以祖父母(外祖父母)住房为施教区产权住房依据的(俗称“三代同堂”),必须同时符合下列三个条件:一是父母(监护人)在城区没有住房,二是学生出生时户口即登记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且从未变更,三是祖父母(外祖父母)居住地为学生出生至今的唯一居住地。
(三)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在户籍所在地确无产权住房,由区教体局根据区域内学校学额情况统筹安排到指定学校入学。
(四)父母离异的适龄儿童,依据法院判决书或离婚证及离婚协议,对照上述条款确定施教区。
(五)施教区产权住房(学区房)周转时间、产权取得时间、学生户口迁入时间及共有产权学区房的确认条件等按《绍兴市教育局关于公布城区七街道公办初中、小学招生学区房确认办法(试行)的通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