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底,越城区长城新村有施工队进入,听说是将对小区外墙立面统一改造,即用统一的涂料粉刷,同时对住户原自装的防盗窗,用统一标准重装。
在没有征求所有住户意见及自愿签订合同情况下,强行硬改,这种做法是不对的。
首先,老旧小区改造,按住建部的规定,是针对老小区年限较长的破旧住宅的外墙、排水、绿化等进行提升改造。长城小区的楼房并不是所有外墙都风化剥落,不少是原绍兴县政府机关部门的自建房,外墙质量比较好,其中14、15、18、19幢外墙是马赛克,历经20余年的风吹雨打,仍崭新如初,不脱落,不渗水,没必要列入外墙改造,因马赛克上粉刷涂料是不牢固、不长久的,大部分住户都联合签名表示反对,认为把省下的财政改造资金用于资助困难户及下岗职工等,不是更好吗?
其次,住户自装的防盗窗,因为当初治安形势不十分理想,为防小偷入户盗窃(曾有发生过)及晾晒衣服不被风吹走,才安装,这样老百姓有安全感。所以,老百姓的防盗窗虽有小违规,但也可理解,比起顶楼擅自加层的违章建筑不知要轻多少,而顶楼的违章建筑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却熟视无睹。
类似情况,如曾在全国各地出现的商铺门店招牌统一设计,人民日报曾批评,不能搞一刀切式,它切断了城市文化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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