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新增了27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4年4月7日启用!
启用后抓拍行为
①?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②?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
③?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
④?机动车通过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⑤?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
⑥?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
⑧?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⑨?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
⑩?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行驶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绍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2
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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