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2日晚20点20分许,本人骑电动车行驶至树漓线漓渚镇中义村好燕化纤附近时,驶过路坑(1米??1.2米大坑),电动车侧翻,造成本人受伤,医生说过几天复查,后续可能要开刀。
5月13日,我前往福全交警大队开具事故证明,交警队工作人员说该路段属于乡道,归属漓渚镇人民政府,故我前往之。
到达漓渚镇人民政府司法调解部门,讲述了事情经过,工作人员向我提出两个问题,一是请交警部门出具具体的责任认定书(说我图一的交警队情况说明没用),二是让我找到该路段的养护部门。
于是,我向福全交警队咨询,交警说:因为是路面坑洼不平导致的事故,划分不了具体责任,只能证明事故的发生,所以问题一无解。其次,关于问题二的查找养护部门,你们漓渚镇人民政府都找不到,我作为普通百姓又如何去找?
所以,我向漓渚政府工作人员说,你提出的两个问题都没法解决。工作人员说:所以说没法赔偿!!!
我对漓渚镇人民政府处理问题的方式感到很不满意,百姓遇到问题,明眼人都能看得出来,是路面太破导致的事故,结果政府直接说说没得赔偿,还说,现在什么世道了,自己摔了一跤还要赔偿,试问这么大的坑,谁能躲过??!!!
问了周围的居民,说这里摔跤的不下20人,希望领导对此事给予关注,还我一个公正!!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