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案件是非常典型,值得学习的。
首先是彩礼的认定。
法律上关于彩礼的认定是很苛刻的。男方为婚姻支付的很多金钱,比如“520”“1314”红包,均不认为是彩礼。也就是从一开始就不会退还。
其次是没有结婚的话彩礼退不退。
实际上基本不可能全退。比如这个是一个无效婚姻,也就是法律上认为这不算结婚。在这个情况下,法院也不支持彩礼全退,认定的6万彩礼,判决只退5万。理由是虽然不算结婚,但有过同居,就可以只退部分彩礼。
最后是判决退彩礼,实际能要回来多少。
现在很多人看案例,看到20万退17万,10万退七八万。包括这个6万退5万。就以为真的是能回来这么多。其实是大错特错!
法院判决是一回事,实际能不能执行是另一回事。比如这里判决退5万。但钱给出去了,在女方手里,她死活不退,男方毫无办法。
本案中最终是男方还是回到手了4万。但在全国范围,因为拒绝退回彩礼而成为老赖的骗婚女,每年以数千人在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