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绍兴市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5名委员,2023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绍兴市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等。(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于绍兴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设8个处,1个管理部,5个分中心。从业人员129人,其中,在编94人,非在编35人。
(一)缴存2023年,新开户单位2596家,净增单位2220家;新开户职工162368人,净增职工51471人;实缴单位20520家,实缴职工689495人,缴存额141.70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2.1%、8.1%、7.8%。2023年末,缴存总额1207.9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3.3%;缴存余额336.33亿元,同比增长9.3%。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3家。
2023年,318459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112.98亿元,同比增长16.7%;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9.7%,比上年增长6个百分点。2023年末,提取总额871.6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4.9%。(三)贷款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100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70万元,双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100万元。2023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7085笔43.29亿元,同比分别下降40.3%、9.1%。其中,市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910笔12.86亿元,柯桥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634笔4.25亿元,上虞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579笔9.40亿元,诸暨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368笔8.97亿元,嵊州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039笔4.96亿元,新昌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55笔2.85亿元。2023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40.36亿元。其中,市中心11.45亿元,柯桥分中心4.02亿元,上虞分中心7.42亿元,诸暨分中心9.39亿元,嵊州分中心4.38亿元,新昌分中心3.70亿元。https://mp.weixin.qq.com/s/2KT94CEZbDkfcOBrUlD-L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