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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夕前夕话“七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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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23-08-21 17:32:53   浙江省

过个夜,明朝醒来便是七夕,不过明天的七夕,下灶知青赋予了新的涵义:即“下灶知青下乡59周年纪念团聚会”报名截止之日。
网上尤其是几大电商平台,“老调重弹”又打起了“情人节”的价格战,“拼多多”早就专设“七夕大促会场”有“百亿补贴红包”,广告语及视频煞是诱人,意志薄弱的我,每每点击进平台,这感觉比刘姥姥进大观园时有过之而无不及。眼花缭乱,目眩神摇,看看样样要,活脱活一个“烂眼堕民嫂”之举,又怕上当受骗,故犹豫着,还是多看,少下单为妙。
始于何时,“七夕”已视同为“中国情人节”。这样说的理由是,没见到与听到不同意见;也没见权威机构出来澄清事实。故就听之任之,喜欢怎么叫就这么叫吧!仔细思忖,这还真的不行,这大有误导后人的嫌疑!
情人节,顾名思义是情人的节日。那何为“情人”,众说纷纭,没有一个标准答案。百度中(汉语词语)对情人的解释为:1,感情浓厚的友人;2,恋人,情侣,同爱人;3,如今多比喻等同于恋人或情侣,却无法予以正式名分或承诺的人。
以上解释本人不能完全认同。凡指情人,首先,必须是异性的。1,感情最浓厚的友人,若是同性的,男的称为:兄弟;女的称为:姐妹或闰蜜。而非情人!2,恋人,情侣,爱人都情人。情人的这个“情”字,指元好问的“问世间,情为何物”的“情”!元的这一问,问了760多年,谁又答准,答对了呢?
我之拙见:情人,一方或双方,明知他(她)方有配偶,仍与之发生性行为的,俗称情妇或情夫者。以上有两个要件:一、至少一方有配偶;二、双方必须发生过性行为。反之,两个未婚的假使跨越了雷池,也不能称为情人,而是恋人关系。三,情人,至少得有一方已婚!四,一方有配偶的男女相恋,没有性行为,无男女之实,那也只能属于第四种情感。此类情感游离于婚姻关系以外,无爱情的排他性。在生活中被视为“知己”,不论是红颜或是蓝颜,都不能算作情人。
七夕之典,源自牛郎织女的神话,故事始于西汉,定型于东汉。至今,这故事版本无数,情节却众口一词,那就是:牛郎织女是夫妻,而不是情人!别忘了,牛郎赴鹊桥去见织女时,他肩上可挑着一双儿女!故七夕,是团聚节,是爱情节,是幸福节,而并非是情人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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