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新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最新通告,对风景区、学校、影剧院、公园等重点公共区域实施犬类从严管理,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省市县文明养犬相关管理规定,为进一步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保障公民身体健康,我局将强化城区养犬管理工作,特别对风景区、学校、影剧院、公园等重点公共区域实施犬类从严管理。现就文明养犬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不得携带犬只进入天姥阁、大佛寺等景区以及尹桂芳大剧院、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等相关区域。
二、在鼓山公园、七星公园、江滨公园、湖莲潭公园、康乐广场等重点公共区域遛狗时,要为犬只佩戴办证标识并采取系犬绳(链)等措施,否则将对犬只进行强制收容。
三、犬只出户应由成年人牵领并注意避让他人,携犬人应及时清除犬只排泄物。
特此通告。
新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2月23日
(越牛新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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