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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脑筋——上虞这家伞厂,摊上事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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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24-04-16 07:21:29   浙江省
日前上虞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依法向绍兴市上虞区崧厦雅各伞厂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
绍兴市上虞区崧厦雅各伞厂(经营者:刘焕于):我局收到韦代红投诉你(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一事,现已立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单位)送达法律文书,现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依法采用公告送达方式向你(单位)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绍虞人社监询字﹝2024﹞40号)。你(单位)在本公告公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地址: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嘉和路168号,电话 :82130451)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不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权利。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也可收到本公告之日起,到我局领取相应纸质法律文书。
特此公告
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5日
https://mp.weixin.qq.com/s/_srO7xfs-o0adyOyj9dO4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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