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大的东湖庄园,交房不到10年,四个门、一条路隔出了两条心,三个方向;隔出了酱缸中的层次感。
第二届业委会于23年12月成立后,大家本期待这届业委会能督促现有物业拿出一个像样的续签方案,把该修的都修一修。如果非要换物业,也至少合法合规的选出一个能给东湖庄园最大保障的物业公司,业委会曾估算了小区各项设施设备的整体维修成本,金额过大,要部分动用维修基金倒也说的过去。但估计修完的话用掉一半的维修基金可能还不够,现在只是9年,以后呢?所以,选出一家能最大程度承担小区维修开支又能提供正常物业服务的物业公司非常重要,许多业主提议自治,但被业委会拒绝了。之后的事情就变得有点怪了。
业委会1月7日直接公示了选聘文件(定稿)(实际上按《议事规则》,选聘方式和文件需要业主大会投票);文件去掉了模板中的评分细则,只需业委会“评议”一下就可以公正的选出“合适”的物业。
20%的业主签名向业委会提交了异议函,要求召开临时业主大会,业委会否定了全部诉求后,直接公示了聘请第三方进行物业选聘工作的决定。
在我们的《议事规则》中明确大于5000块的支出需要召开业主大会决定,第三方服务机构假如选聘失败了,这笔服务费用是不是由业主来出?
更奇怪的是业委会主任居然欺骗委员,说价高的那家第三方服务机构比价低的那家要便宜,叫委员们赶紧做决定。而所谓的“价低”的上虞企业通过分段计价,和复杂不明确的计算方式混淆试听,某委员向主任提出质疑后,除了主任不断态度强硬地责问之外,未有相关回应,其后,在业主得知这个情况下,多次提出要求主任作出解释,主任从未表态。
但最奇怪的是,早已公示中选第三方服务机构从未出现在任何文件中;甚至至今,在业主的千呼万唤中,连合同都未曾公示。
所以,本人代表20%以上的业主向业委会各位委员、业委会主任、副主任提个问题:东湖庄园第二届业委会违规选聘物业,到底为了啥?
东湖庄园业主 陈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