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绍兴有姑娘被恶犬咬伤双腿”的帖子引发热议,不少网友纷纷支招帮助其维权。这是怎么一回事呢?昨天下午(4月18日)越牛新闻记者见到了事件的主人公——在绍兴务工多年的安徽姑娘小思(化名)。
回宿舍路上被狗咬伤
姑娘双腿是血,触目惊心
在绍兴柯桥区柯海公路旁的某厂区附近,小思指着连接工厂与宿舍楼的一条小路告诉记者:“事情就发生在这里。”
4月14日晚上8点左右,小思像往常一样遛狗回宿舍,在经过这条小路时被一只黄色大土狗拦住了路。
“我之前就知道这狗有点凶,就赶紧抱起我的小狗,但它(指大黄狗)突然咬上了我的右腿,我就往前逃,后面又咬伤了我的左腿。”小思一边说一边掏出手机给记者看了当时被咬的照片。画面显示,她的两条小腿都被恶犬咬得鲜血淋漓,裤腿和白球鞋上沾染了大片血迹,看上去触目惊心。
“当晚我报了警,又被救护车送到了滨海医院。医生一看到我的伤势就说很严重,让我转到人民医院,于是我辗转去到人民医院看伤,待治疗结束到家已经凌晨3点多了。”
小思告诉记者,事情发生后属地派出所、综合执法等部门介入调查,帮助她提取了附近的监控视频。
截至目前,小思为这次事件已花费医药费超1700元,其中包括6针狂犬疫苗。小思希望在得到合理维权赔付的情况下,能够彻底解决恶犬伤人这个安全隐患。“小路是我每天上下班的必经之路,他养的狗在附近,以后经过就还是很危险,而且据说养狗的小屋是违建,是不是应该拆掉。”
狗主人已找到
应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那么事情确如小思所言吗?她的维权之路眼下进展如何?
18日下午,越牛新闻记者从绍兴柯桥区马鞍街道相关职能部门处了解到,经过调查取证,工作人员已明确了大黄狗的主人,要求其承担起相应的责任,积极帮助双方协商。
此外,养狗的小屋实为厂区内一废弃设备用房,被狗主人用作了私人养狗区域。马鞍街道综合执法部门已就此事与厂区负责人联系,要求其根据规划尽快拆除整改。
狗出来的洞口已被石块填上
小思告诉越牛新闻记者,若双方协商无果,她不排除走法律途径。
对此,震天律师事务所胡坚律师表示,这是一个侵权案件,宠物主人应对宠物的侵权行为负责。如狗主人不愿承担责任,小思可以向法院起诉。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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