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公告(2024年第3期)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将于2024年5月8日起新增/重新启用11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启用后将对①“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②“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③“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④“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具体设置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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